“强”字当头,环境治理不懈怠。强化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在做好公路沿线路域环境日常检查和管理的同时,结合管辖路段开展路域环境大排查、大整治。重点对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积物等进行集中整治。累计清理白色垃圾、堆积物62平方米,制止在公路用地范围内随意摆摊设点、牛羊上路等行为12次。
“温”字用招,说理执法有成效。坚持将说理式执法贯穿到路域环境整治全过程,在巡查期间,对G0613西丽高速相关路段处私设非公路标志标牌人员采取说理式执法,引导当事人自行拆除,并进行普法释理、教育引导,讲清随意设置非公路标志标牌的危害性及违法性。
“安”字着力,维护设施消隐患。认真履行防汛度汛主体责任,全力做好防汛保通保畅工作,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公路沿线排水沟、涵洞等堆积物的检查和清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抄告,确保排水设施安全通畅。加大对交安设施和标志标牌的排查、检查,对排查出的损坏波形梁、立柱等以书面形式抄告相关部门进行更换,确保醒目、清晰、安全。
“绿”字为要,宣传教育不松劲。持续推进普法宣传教育,采取实地走访、执法宣讲、送法上门、现场咨询等方式积极向施工单位、司乘人员、沿线牧民等广大群众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青海省公路路政条例》,推进普法宣传工作走深走实,切实让执法相对人了解涉路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保护公路沿线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引导广大群众共同参与路域环境整治和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青海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