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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交通运输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指引,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政府部门职能,着力健全地方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着力提升依法决策与行业治理水平,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需要报告的重点事项

  (一)全面部署安排,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一是强化法治建设统筹。制定印发《青海省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对“十四五”时期持续深化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进行全面部署,明确新发展阶段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二是细化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制定《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任务,将法治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纳入对厅属单位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三是压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调整完善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部门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领导在厅党组会专题听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进情况,并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重点事项。组织召开省厅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专题会议,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四是落实年终述法工作制度。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要求,在年度述职述廉工作中同时进行述法,将述法工作情况纳入厅属各单位法治建设考评内容,厅本级和厅属单位党政负责人、班子成员全部进行2023年度年终述法,推动述法工作与年度述职工作深度融合。五是落实年度报告制度。2023年初向省政府以及交通运输部报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并在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推动制度落地落实,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法定化、常态化、长期化。

  (二)加强行业立法,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强化重点领域立法。《青海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以下简称《治超条例》)于2023年11月29日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治超条例》填补了我省治超立法空白,为我省进一步推进超限超载治理、维持道路运输安全良好态势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保障。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和“三统一”以及有效期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23年累计合法性审查28件次,依法备案《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裁量权基准》等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党内规范性文件1件,有效避免“带病”文件出台实施。三是深入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按照全省第五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对交通运输领域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集中清理,印发《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第五次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拟修改10件,废止和宣布失效11件省厅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严格决策程序,积极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完善相关制度,组织修订《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工作规则》。青海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列入省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对其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为决策制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二是实施好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完成厅法律顾问考核评议及续聘工作,进一步加强厅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加大法律顾问参与机关法律事务的力度,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签署、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信访及涉诉案件处置等事宜,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职能作用。2023年厅法律顾问共参与审核合同7份,针对29件制度办法反馈意见建议116条,参与涉诉案件5件。

  (四)强化制度落实,提升综合执法能力水平。一是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综合考虑近年来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结合我省交通运输执法实际,制定《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裁量权基准》,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三类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裁量基准的划分,进一步完善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二是全面推进执法形象“四统一”。落实《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全面完成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及换发工作。同时,印发《关于统一全省交通运输执法车辆喷涂标识和编号的通知》,全面加强全省交通运输执法执勤车辆管理。三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持续深化执法人员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班,安排开展业务讲堂和基层“帮扶”等活动。四是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青海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推进系统整合、装备配备、执法应用,构建全省交通运输“科技执法一张网”。

  (五)开展专项整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印发《青海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由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聚焦“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硬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五个方面问题,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强化宣传引导。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宣传活动,及时在微信公众号、报刊、官方网站等宣传媒介发布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公布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电话、地址,自觉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专项整治期间,各地、各单位网站及公众号发布关于专项整治信息200余条,开展宣传活动405次,张贴整治通告1048份。三是多措查纠整改。各市州交通运输局、厅属各执法单位通过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线索收集、走访调研等方式,紧紧围绕五个方面突出问题,认真查摆复核。专项整治期间,各地、各单位共查摆问题384项,已整改完成381项,长期坚持3项。

  (六)优化监管方式,持续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对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涉及交通运输部门的5项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和8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均已开展相应层级的抽查检查工作,明确了监管部门和职责划分,防止监管空白的出现。二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积极开展2023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工作,聚焦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重点内容,通过开展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执法考试、网上评审等工作,对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行全面检视。随机抽取67名行政执法人员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考试,全面检验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行政执法水平。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业营商环境。一是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组织梳理《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和省级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确认由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实施的事项42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推进实施简政放权。二是规范落实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管理。强化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备案规范管理工作,依据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释”和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形成了《青海省交通运输部门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进一步提升了行政备案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水平。三是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制定《关于做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信息归集共享工作的通知》,推进形成“双推送”“双认领”“双反馈”闭环机制,确保涉企经营许可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落实到位。四是组织第三方评估迎检。先后完成“证照分离”改革、公平竞争审查、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深入自查整改,持续改进省厅相关工作。五是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以“铸诚信、提信心、促消费”为主题,于9月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信用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各领域信用政策以及信用惠民便企方式方法,持续推动交通运输行业领域诚信公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六是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推进网约车运输证、网约车驾驶员证等两项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进一步完善“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优化办理流程、加强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集成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实现部门间业务协同联合审批,让群众少跑腿。七是全面开展自查清理。按照省政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工作要求,组织对交通运输领域现行有效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审查,确保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

  (八)深化“八五”普法,提升法治宣传教育质效。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培训和执法人员培训重点内容。为厅机关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100余册,确保重点对象学习全覆盖。指导厅属单位通过举办法治讲座、主题党日活动、知识测试等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共交通场所,使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二是持续开展“八五”普法。制定《全省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抓紧抓实。组织各处室、各厅属单位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考促学,检验学习成效,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法宣在线”考试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厅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三是多形式组织开展主题普法宣传。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结合“法律九进”“春风暖企行动”“等活动,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充分利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路政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积极引导广大行业参与者自觉遵守行业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强化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集中利用1个月的时间开展了《治超条例》宣贯工作,宣传月期间发放《治超条例》宣传资料和宣传品8000余份,在全社会努力营造理解和支持治超的良好社会氛围。四是组织开展今冬明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按照全省今冬明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安排部署,省厅作为省第二宣传教育组牵头单位,聚焦道路运输、快递物流、外卖配送等重点普法宣传教育企业和从业群体,稳步推动宣传活动走深走实。深入开展了以“平安春运”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期间设立群众集中宣传点18处,发放宣传折页1000余份,宣传手册1000余本,制作宣传展板40余个,接受群众咨询600余次。

  (九)强化监督制约,扎实推进权力规范运行。一是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规范办理工作的答复程序,压紧压实办理责任,规范完善办理流程,强化沟通协调,严格答复意见审核把关,及时主动公开,推进办理结果转化。2023年省厅共接收建议提案33件(人大建议22件、政协提案11件),提案办理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二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将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积极通过青海省信访综合业务系统、人民网、厅门户网站和12345服务电话受理群众信访事项,2023年共受理信访件170件。2023年度我厅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三是全面主动推行政务公开。归集整理并主动公开中长期规划、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年度计划10项。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29条,主办件答复率、沟通率达到100%。厅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受理和答复群众留言64条,答复率100%。全年共受理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同比上涨120%,均为公民个人申请,全部按期办结。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相关配套机制还需健全完善。二是法治保障水平亟待提升。一些地方法制工作机构还不健全,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专业化水平还不适应改革要求,行政执法信息化应用水平亟待提升。三是行业监管手段还存在薄弱环节,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及时开展地方性交通法规规章制修订工作。推动《青海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青海省公路路政条例》的修订。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大力开展交通普法宣传,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行业和谐发展。

  (二)着力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全面总结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与做法,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部署,抓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抓好《青海省交通运输行政裁量权基准》贯彻落实,全面规范自由裁量行为。全面推广应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执法人员、执法案件、执法监督与评议考核、执法公开的全流程管理,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

  (三)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持续深入“证照分离”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在更大范围内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和企业群众获得感,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交通运输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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